教育部金小玲名师工作室
团队招募风采展
【个人简介】
糜丹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中小学一级教师,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中心学校八年级英语教师兼班主任。从教14年,荣获萍乡市安源区“十佳优秀班主任”,“安源区优秀共产党员”等荣誉称号,获安源区优质课比赛一等奖。参与省级规划课题《课外语言实践活动提高农村中小学生英语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》。
【快乐研修申请】
尊敬的金小玲老师:
您好!
于我而言,您是我教师生涯里一束始终指引方向的光,从初入教坛的迷茫,到深耕教学的笃定,皆因您的光芒照耀与专业引领,让我在英语教学与班主任工作的道路上,始终有前行的榜样与力量。
2012年我刚踏入教师行业,便有幸聆听了您关于翻转课堂的讲座,您对英语教学的创新思考、对学生成长的用心关注,让初出茅庐的我深受震撼,也让我第一次明白,教育不是单向的灌输,而是双向的奔赴。讲座后我鼓足勇气添加了您的微信,此后便一直默默关注着您的动态,从您分享的教学理念、育人故事中汲取养分。在我心中,您是教育路上遥不可及的星光,我唯有以您为标杆,在日常教学中慢慢摸索、默默学习,期盼能靠近这份专业与温暖。

这份仰望与学习,在2025年12月17日有了更真切的联结。彼时我赴南昌参加国培,再次有幸聆听您的讲座,这一次我坐在第一排,认真捕捉您分享的每一个教学细节,勇敢参与课堂互动,心中的敬仰与向往愈发浓烈。您在讲座中提及的“让孩子写周记,多用心鼓励他们”,如醍醐灌顶,点醒了我在班级管理与英语教学中忽略的细节。回到萍乡的教学岗位后,我立刻将这一方法落地实施,让学生以周记记录生活、表达心声,我则以暖心的评语回应每一份真诚,用鼓励的话语肯定每一个孩子的闪光点。日子渐长,我肉眼可见地看到孩子们的变化:他们变得更愿意表达,对学习的积极性显著提升,师生之间的联结也因这份用心变得更加紧密,这份成长的喜悦,让我愈发感念您的无私分享。
2026年一月上旬,我在朋友圈看到您分享的班主任微课《在自己的赛道上发光》,微课中传递的“尊重每个学生的独特性,让每个孩子都能绽放自我”的理念,深深触动了我。作为八年级英语老师兼班主任,我深知青春期孩子的心理成长需要用心呵护,于是我循着微课的思路,自费购买星愿卡片,精心制作PPT,为学生开展了一堂以“做自己的光”为主题的心理健康班会课。课堂上,孩子们勇敢写下心愿、真诚分享心声,教室里满是温暖与热爱的氛围。课后我将班会课的点滴整理成美篇,向您汇报这份收获与感悟,由衷感激您的引领与分享,也正是这份真诚的反馈,让我有幸得到您的认可,推荐我加入吴超群老师的班主任工作站,这份认可与机会,让我满心欢喜,也倍感珍惜。

吴超群老师在班主任工作中的专业积淀与育人智慧,早已是我学习的榜样。如今有机会申请加入工作站,于我而言,是一次难得的成长契机,更是一次肩负责任的前行。我深知,这份机会背后,是您的信任与吴老师的包容,若能有幸加入,我定不负嘱托,以全情投入的态度,在研修之路上脚踏实地、笃行不怠,现郑重立下如下决心:
1. 深耕教学,践行快乐英语。始终以快乐英语教学理念为指引,将工作站的班主任工作智慧与英语教学深度融合,在课堂上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,关注每个学生的英语学习需求,以鼓励与肯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让学生在快乐中习得知识、提升能力。
2. 精研班管,守护学生成长。认真跟随吴超群老师学习班主任工作方法,积极参与工作站的各项研修活动,深耕班级管理的细节,用心关注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变化与成长需求,把“尊重每个学生、让孩子在自己的赛道上发光”的理念融入日常班管,用爱心、耐心与责任心,做学生成长路上的陪伴者与引路人。
3. 笃学善思,积极践行落地。主动学习工作站的优质成果与先进经验,结合自身的教学与班管实际,将所学所思转化为具体的教育行动,在实践中不断摸索、反思、提升,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,让研修成果真正落地生根,解决教学与班管中的实际问题。
4. 恪尽职守,勇担工作责任。严格遵守工作站的各项纪律,积极承担工作站分配的各项任务,在团队中真诚分享自己的教学实践与班管故事,主动与各位同仁交流探讨、互学共进,以谦逊的态度汲取众人之长,在协作中凝聚力量,在奉献中实现成长。 教育之路,道阻且长,行则将至;行而不辍,未来可期。我深知,加入吴超群班主任工作站,不是一份光环,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,是一次自我提升、赋能成长的新征程。我渴望能在您的引领下,在吴老师的指导下,与工作站的各位优秀同仁结伴同行,在快乐英语教学与班主任工作的道路上不断探索、精进,以更专业的素养、更饱满的热情,投身于教育事业,用心浇灌每一颗童心,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自己的赛道上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。
恳请金老师能给予我这个宝贵的学习机会,我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,不负嘱托,不负期待!
此致
敬礼!
申请人: 糜丹
2026年1月21日
教诲如春风 师恩似海深
桃李满天下 春晖遍四方
- END -
图文:糜 丹
编辑:尹明福
初审:任 芬
二审:任 芬
终审:金小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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